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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管理中心办法
资格的获得
1、申请的渠道:
1.1通过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区域管理中心》,在申请的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并签章后递送到管理中心。
1.2通过网站下载《区域管理中心申请表》,填写并签章后递送到管理中心。
1.3从管理中心领取《区域管理中心申请表》,填写并签章后递送到管理中心。
2、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2.1《区域管理中心申请表》;
2.2《培训办学机构办学资格证明》复印件;
2.3《机构简介》。
区域管理中心的认定
1 认定周期:管理中心自收到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一个月内按照程序完成现成考察和审查,并做出通过或未通过的结论。
2 认定通过的区域管理中心自通过认定并缴纳管理费用之日起在培训网站公示。通过和未通过结论同时书面告知区域管理中心。
3 区域管理中心最终认定单位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有权按照区域管理中心管理办法处理和处置区域管理中心资格。
4 资格认定形式:
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
全国统一编号的区域管理中心授牌;
全国统一编号的区域管理中心资格证书;
授权文件。
区域管理中心管理
1、日常管理
区域管理中心接受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和监督监督;
区域管理中心必须按时填报各种相关报表。
2、培训质量管理
区域管理中心应认真管理、帮助、协调培训点的培训质量和组织管理工作,接受学员咨询和投诉,认真填写培训质量 检查表。
3、投诉管理:
积极帮助管理中心协调处理各种投诉。
对于各种投诉,紧急问题必须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投诉人,一般问题接收投诉单位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 复投诉人,复杂问题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投诉人。答复的方式可以是和接受投诉方式相同的方式,但必须确 保投诉人接受到处理结果。
4、证书发放管理:
发放周期:考核通过后1个月内。
发放途径: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会议发放。
5、年审制度:
审查依据:上一年度所属区域的投诉率、招生情况、教学质量执行情况。
审查时间:12月-次年1月。
审查方式:管理中心根据汇总后的区域年度《教师授课情况调查表》、招生情况汇总表、培训质量检查汇总表、投 诉情况汇总表、学生成绩等级汇总表以及基于汇总情况的区域管理中心年审申请进行审查。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在 《区域管理中心资格证书》上加盖年审通过章,并在网站予以公示。年审没有通过的区域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取消其区 域管理中心资格,同时撤消网站等的公示。
区域管理中心的取消
1、区域管理中心自主申请取消:区域管理中心可以向管理中心以书面自主申请取消培训点资格。
2、管理中心取消:
在以下情况下管理中心可以取消区域管理中心资格:重大教学事故、管理中心对其区域管理抽查3次不合格、所属区
域季度投诉率超过5%(需要区分投诉类型)、年审不合格。
奖励 为了鼓励和提高区域管理中心的工作绩效,以年度为单位评出优秀区域管理中心奖。发给证书和奖金。优秀区域管理 中心奖励标准:区域内教学组织管理优秀、学员反映好、无投诉。
罚责
1、教学质量问题
一般教学事故罚款1000元;
重大教学事故罚款3000元直至取消培训点资格。
2、投诉
一般教学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元。一般教学问题包括:教授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重大教学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0元;
一般管理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500元;
重大管理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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