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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点管理办法
资格的获得
1、申请的渠道:
1.1通过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培训点申请表》,在申请的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并签章后递送到区域管理中心。
1.2通过网站下载《培训点申请表》,填写并签章后递送到区域管理中心。
1.3从管理中心领取《培训点申请表》,填写并签章后递送到区域管理中心。
2、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2.1《培训点申请表》 2.2《培训办学机构办学资格证明》复印件
2.3《网络营销培训机构场地设备配置表》 2.4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的网络营销培训师资合格证书
2.5具备开展网络营销培训工作的基本设施与专业资源的证明 2.6《培训机构简介》。
培训点的认定
1 认定周期:材料初审和现场考察在收到初审材料后一周内完成,区域中心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邮寄至管理中,管理中心自收到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一个月内按照程序完成终审,并做出通过或未通过的结论。
2 认定通过的培训点自通过认定并缴纳管理费用之日起在培训网站公示。通过和未通过结论同时书面告知区域管理中心。
3 培训点最终认定单位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有权按照培训点管理办法处理和处置培训点资格。
4 资格认定形式:
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
全国统一编号的培训点授牌;
全国统一编号的培训点资格证书;
授权文件。
培训点的管理
1、日常管理
培训点接受区域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和监督监督;
培训点必须按时填报各种相关报表。
2、培训质量管理
培训过程抽查;抽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缺席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内容要求培训、课时安排是否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等。并认真填写培训质量检查表。
3、投诉管理:
学员投诉:学员可以向培训点、区域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投诉教学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培训点投诉:培训点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区域管理中心在管理和监督、支持中的各种问题。
投诉方式:通过培训项目网站、邮件、电话、信函。
对于各种投诉,紧急问题必须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投诉人,一般问题接收投诉单位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投诉人,复杂问题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投诉人。答复的方式可以是和接受投诉方式相同的方式,但必须确保投诉人接受到处理结果
4、证书发放管理:
发放周期:考核通过后1个月内。
发放途径:通过区域中心统一发放。
5、年审制度:
审查依据:上一年度的投诉率、招生情况、教学质量执行情况.
审查时间:12月-次年1月。
审查方式:区域管理中心将汇总后的年度《教师授课情况调查表》、招生情况汇总表、培训质量检查汇总表、投诉情 况汇总表、学生成绩等级汇总表以及基于汇总情况的初审通过意见和《培训点资格证书》递送至管理中心终审。管理中心 审查通过后,在《培训点资格证书》上加盖年审通过章,并在网站予以公示。初审和终审没有通过的培训点,取消培训点资格,同时取消网站等的公示。
培训点的取消
1、培训点自主申请取消:区域管理中心可以向管理中心以书面自主申请取消培训点资格。
2、管理中心取消: 在以下情况下管理中心可以取消培训点资格:重大教学事故、培训过程质量抽查3次不合格、季度投诉率超过5%(需要区分投诉类型)、年审不合格。
奖励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培训管理的规范化和更好的为学员服务,使学员更好地提高网络营销技能和技巧,同时鼓励先
进形成教师积极研究如何教好、学生积极努力学好的氛围设立以下奖项:教学贡献奖、年度优秀培训点、年度优秀教师、 年度优秀学员。对于获奖者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
教学贡献奖励标准:提出重大教学改进建议等;年度优秀培训点标准: 招生规模、教学质量等;年度优秀教师标准:依据学员反馈、培训点推荐;年度优秀学员标准:成绩优秀、积极实践,特 别是有成功的网络营销实践成果。
罚责
1、教学质量问题
一般教学事故罚款1000元;
重大教学事故罚款3000元直至取消培训点资格。
2、投诉
一般教学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元。一般教学问题包括:教授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重大教学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0元;
一般管理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500元;
重大管理问题投诉,一经落实罚款1000元。 课程导入模式和项目导入模式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培训点资质认定办法
网络营销培训工作采用专业资质培训管理模式,由符合本培训管理办法并通过专业资质审核的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实训辅
导工作。培训机构资格的申请、审批由各区域培训管理中心组织资质初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终审。
资质认定标准
(一)具有培训办学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二)具备开展网络营销培训工作的基本设施与专业资源:
1、培训师资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与学员的配备比例为2:1:100,但不得低于2名教师、1名技术人员。要求均持有管理 中心统一颁发的网络营销培训师资合格证书。
2、网络营销全国统一培训标准化教学技术资源,包括:
(1)网络营销职业全国统一网络培训模拟实验教学系统;
(2)多媒体教学指导课件;
(3)网络营销全国统一培训考试平台。
3、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培训教室和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4、配置30台以上计算机的网络教室,具体要求见培训教室计算机最低配置要求表
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申报单位书面向区域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络营销培训机构申请表》
2、《培训办学机构办学资格证明》复印件
3、《网络营销培训机构场地设备配置表》
4、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的网络营销培训师资合格证书
5、具备开展网络营销培训工作的基本设施与专业资源的证明
6、《培训机构简介》
(二)各区域培训管理中心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初审与实地考察,签署审核意见报管理中心。
(三)通过初审的机构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管理中心组织的网络营销培训师资人员资格培训,并配置网络营销职业全国统一 培训标准化教学技术资源。
(四)管理中心对初审通过机构进行终审,1个月内给予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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